律盟知識產權代理

隱私權保護政策

北京律盟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下稱本公司)非常重視每位客戶之隱私與個人資料保護,請詳加閱讀本公司之隱私與個人資料保護政策。

I. 資料蒐集之範圍
基於提供智慧財產權法律服務、智慧財產權法律訊息、智慧財產權活動通知及進行客戶管理與業務推廣的目的,本公司將會就客戶提供給本公司之個人資料進行蒐集、處理或利用。本公司蒐集之客戶個人資料,包含個人姓名、公司名稱、部門、職稱、電話、傳真、電子郵件帳號、地址及辦理委任事項所需之其他個人資料等。

客戶亦得選擇不提供上述個人資料,惟客戶充分瞭解倘不提供時將有可能影響本公司提供智慧財產權法律服務之時效以及是否能提供智慧財產權法律服務的決定。

II. 資料之處理與利用
在上述蒐集目的之必要範圍內,本公司將會就客戶提供給本公司之個人資料,提供予本公司及本公司之複委任人,在本公司或複委任人所在之國家或地區進行處理或利用。為能符合上述蒐集目的,除非客戶對於其個人資料另有指示,本公司將持續保留已蒐集之客戶個人資料,惟若本公司依法認為仍有留存之必要時,本公司將繼續保留有關資料。

本公司及複委任人得以非加密之電子郵件方式與客戶聯繫,並提供所發行之智慧財產權法令資訊、刊物、研討會(由本公司或他人舉辦)邀請函及其它通知(客戶如不同意前述事項,得以書面通知本公司,本公司將不提供前述資訊)。

III. 當事人相關之權利
客戶本人得就本公司蒐集與其本身有關之個人資料,向本公司請求查詢、閱覽或印製複印本。客戶得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請求本公司就其個人資料進行補充、更正、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

如客戶擬行使上述任一權利,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本公司提出書面請求。本公司就該書面請求之決定,將於收到書面請求之次日起15日內以書面通知申請人。在必要時,前述15日期間得予再延長15日,本公司並將以書面通知申請人該延長之決定。

客戶如請求查詢或閱覽其個人資料,請於收受本公司通知後於通知指定之期間內,至本公司通知函指定之地點查詢或閱覽。如逾期未查詢或閱覽者,請向本公司重新提出書面請求。客戶請求查詢或請求閱覽個人資料或印製複印本時,本公司得酌收必要費用。

IV. 隱私與個人資料保護政策修訂
本公司將不時修訂隱私與個人資料保護政策,並於該政策有重大變更時,在本公司網站上公佈其內容。

V. 問題和建議
如您就有關上述事項,須與本公司聯絡,或您有任何問題或建議,請透過客服信箱與我們聯絡。
電子信箱:leaven@chinaleaven.com
公司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建國門南大街7號北京荷華明城大廈A座2202單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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